條款及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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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使用條款

本網站使用條款(下稱「條款」)適用於Plain Hiker網站(plainhiker.com)(下稱「本網站」)之用戶。本網站由Plain Hiker Limited所擁有及營運。閣下登入本網站,即已同意此等條款。如果閣下不同意本條款內容,請不要使用本網站。

免責聲明

本網站將盡力確保網站上的資料正確,但不會對閣下因任何資料錯誤所構成的後果或損害負上任何責任。本網站不會對閣下使用本網站的資料作出決定而負上任何責任。本網站內的資料只供參考和一般資訊之用,而並非有提供全面資訊或其他專業意見之意。本網站並不保證陳述該等資料是否完整、準確或最新,亦對關於該等資料或其他於本網站的連結網站之不侵權、保安、於某用途的適用性、不受電腦病毒影響等不作出保證。如因使用或進入本網站或任何連結網站或依據本網站或任何連結網站的內容而招致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上任何責任。

本網站的意見或內容沒有意圖向任何宗教、少數族群、團體、公司或個人構成誹謗。

版權及商標

本網站的所有內容及所使用或展示的商標、商用名稱、徽號和服務標誌(「商標」),均由本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擁有。本網站上的材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文字、圖像、聲音檔案、影音檔案) 受版權保護。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閣下不可將此等影印或電子形式的材料(或其任何部分)修改、翻版、儲存於檢索系統、傳送、複製、分發、用作製造衍生作品,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作商業或公共用途。未經本公司書面批准,閣下不可使用此等商標。

所有在本網站上的第三者版權內容,需經第三者同意才可獲閣下使用。如閣下因此負上任何法律責任。本網站的擁有方將不會負上任何責任。

Cookies之使用

為改善本網站的服務質素,閣下每次瀏覽本網站(即plainhiker.com所有網站;透過超連結提供之服務則除外),本網站會使用Cookies 來分析閣下的喜好。Cookies為記錄個人識別資料的文字檔案存,儲於上網人士的電腦內,用於獲取配置資料及分析上網人士的檢視習慣,並不會損害使用者的電腦。Cookies通常用於追蹤閣下有關網站主題的選項。閣下可以拒絕接受Cookies(方法可向各瀏覽器提供者查詢),也可在任何時間刪除,但閣下可能會因無此法使用或啟動本網站的若干可用功能。

第三方連結網站及廣告

本網站內設有由第三方提供的廣告,本網站亦提供連結至其他網站(「連結網站」)。廣告、或在連結網站上所提供或展示的內容、產品、服務、廣告或任何其他材料(合稱「外間材料」)是由他人提供的,本公司就該等網站沒有控制權。提供連結網站並不代表我們該等網站上提供或展示的材料及內容作出任何認可。本公司將不會就該等網站對閣下造成任何形式的損害負上任何責任。

閣下須自行承擔關於瀏覽、使用連結網站和外間材料以及閣下與任何連結網站的營運商進行任何交易所涉及的風險及相關費用(如適用)。

阻止使用

雖然我們已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保障本網站運作,我們不保證閣下一定可使用本網站,而閣下亦確認,我們並未作出陳述或保證本網站必定可供使用。閣下必須就本身的硬件、軟件及設施承擔責任,我們並不保證本網站與閣下的系統兼容。如因本網站暫停使用,或閣下被限制使用本網站,以致閣下蒙受任何損失或損害,我們無須負責。

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說明

關於我們收集個人資料的政策及常規,請參閱《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說明》。

有限責任及保證

本網站一切資料只供閣下作一般性參考,或作我們另外特許的用途。對該等資料,我們不承擔任何責任。

彌償

如因閣下違反該等使用條款以及/或閣下使用本網站,以致我們的僱員、代理人、辦事人員、董事、承辦商、供應商及其他代表,承受任何債務、損害賠償、索償、訴訟、成本及支出﹙包括法律費用﹚,閣下同意為彼等抗辯及作出彌償,使免遭受損失。

部份失效

如根據任何司法權地區法例,該等條款有任何條文違法、失效或不可強制執行,不得影響任何其他司法權地區法例賦予該等條文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或不影響任何其他條文的合法性、效力或可強制執行性。

其他

如因閣下違反該等使用條款,而我們放棄追究責任,不得視為該等條款再遭違反我們亦會放棄追究責任。該等條款所用的標題,只為方便參考,不得影響該等條款的詮釋。

管限法律及管轄權

該等條款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管限。閣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專屬性管轄權。

聯絡及更新

本網站保留在任何時間修改條款的權利,所有以網站上的中文版本為準。如有任何關於此條款的查詢,可電郵至info@plainhiker.com


服務條款及細則

定義及解釋

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詞語僅具有下列含義:

Plain Hiker” 或 “本公司” 指Plain Hiker Limited,一間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
客戶” 指為接受本公司服務的人或其監護人或其代表。
活動” 或 “課堂” 或 “課程” 指本公司提供之戶外活動服務。
團體客戶” 指以小組或組織或機構名義申請服務之客戶。
個人客戶” 指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活動之客戶。
活動費用” 指(i)對團體客戶而言,團體活動總收費;及(ii)對個人客戶而言,以個人為單位的活動收費。

一般

  1. 除特別註明外,Plain Hiker一般的服務對象為6周歲至69周歲之客戶。Plain Hiker會按個別客戶情況作出評估。不同的服務可能設有不同的人數或年齡限制,詳情請參閱個別服務章程。70歲或以上之客戶須以書面聲明同意豁免Plain Hiker一切責任,才可登記、參加或使用服務。
  2. Plain Hiker可向獲由團體客戶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口頭、廣告或傳單等)邀請之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團體客戶之會員、職員或客戶等)提供服務。唯該團體客戶必須承擔任何該獲邀請之人士,因參加由Plain Hiker提供的服務所引起的責任,以及代表Plain Hiker向參加者說明參加服務的條款、風險和《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使用說明通知》;並確保該參加者已細閱、明白及同意接納Plain Hiker之服務條款和了解相關風險;並願意向本公司提供其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或護照號碼、通訊方法及《體適能與你表格》)。
  3. 客戶一經向Plain Hiker提交服務申請或向Plain Hiker繳付款項使用任何服務(即使沒有提交書面申請),即表示客戶已細閱、明白及同意接納本公司訂定之本條款及細則。
  4. 本公司所有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行程規劃、產品設計等),均受到版權或其他所有權權利及法律保護。

報名

  1. 所有服務必須預約及預先繳付指定款項;如未能於到期日前繳費,有關預約將會被取消,客戶需要重新預約:
  • 如活動收費為港幣伍佰元或以上,客戶需於收到付款通知(包括但不限於發票、電郵、短訊等)後,預先繳付總費用之百份之十作為訂金以保留其參加資格,並在活動十個工作天之前繳付餘下款項。
  • 如活動收費為港幣伍佰元以下,客戶則需在活動十個工作天之前繳付款項以作保留其參加資格。
  1. 當確認保留參加資格,所有已繳付款項將不會發還,除非因本公司決定取消活動。
  2. 預約服務可透過電話、電郵、傳真、郵寄或親身前往Plain Hiker的辦事處進行;Plain Hiker接受客戶以表格、電話或任何書面記錄形式申請服務。
  3. 15歲以下之客戶需由其家長或合法監護人代為報名參加,其家長或合法監護人即代為同意接納本公司訂定之本條款及細則。
  4. 為確保客戶的身體狀況適合參加戶外活動,須連同有效之《體適能與你表格》,確保其身體狀況適合進行戶外活動;15歲以下之客戶由其家長或合法監護人,根據日常觀察和了解填寫;15歲至69歲之客戶則需要自行填寫。《體適能與你表格》的有效期為填寫日起計的十二個月,如表格已逾期,客戶需要重新填寫及提交。70歲或以上客戶則需以書面聲明其身體狀況適宜參加活動。
  5. 申請服務時,請留意服務的主辦單位;部分服務可能由其他主辦單位而非由Plain Hiker提供;服務的條款及細則可能與由Plain Hiker所提供的有所不同,有關服務將優先以主辦機構之服務條款提供,並由主辦機構承擔活動之任何責任。
  6. 如服務收生不足,Plain Hiker有權臨時取消服務或要求客戶更改其他課程。
  7. 所有服務名額有限,額滿即止。
  8. 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人申請本公司之服務。
  9. 客戶一經提交任何服務申請或向Plain Hiker繳付款項使用任何服務(即使沒有提交任何書面申請),即表示客戶已細閱、明白及同意接納本公司訂定之本條款及細則和本公司不時發出的其他條款及細則。

退還費用

  1. 除非因本公司決定取消活動,所有款項一經收取,不設退還。
  2. 如客戶行為影響他人、其個人能力未能配合活動進度或其他影響人身安全問題,Plain Hiker代表有權立刻向有關客戶拒絕提供服務及安排客戶於餘下的課程轉換其他課程,而不會安排賠償及退款。
  3. 如因本公司決定取消活動或課堂,客戶有權拒絕本公司提供的重新安排,而選擇退款。
  4. 本公司將以電話或電郵通知客戶退款安排。

一般服務

  1. 客戶不得擅自轉換課堂,一經發現,Plain Hiker保留其終止活動之權利及所有費用不予退回。
  2. 客戶如遲到15分鐘或以上,Plain Hiker代表可離開,並視為客戶缺席和自動棄權論,不予退款及補課。
  3. 課堂一旦開始,即使於途中縮短或取消,均不予退款及補課。
  4. 當日導師可因應天氣情況、客戶身體狀況對服務作出合理更改。
  5. 所有服務或會因不可預計的公眾衛生事件、天災、戰事或其他影響人身安全問題等因素改期,本公司將會盡力重新安排服務。
  6. 客戶須自行檢查裝備是否合適和運作正常,並須要符合參加活動之相關規例或要求。如有任何疑問,請立刻通知當日的Plain Hiker代表;如客戶之裝備並未符合有關參加服務之要求,Plain Hiker的代表有權拒絕其參加之權利,Plain Hiker不會因此安排補課、賠償及退款。
  7. 客戶須小心使用由Plain Hiker借出或租出之器材,如有損壞須承擔有關器材之維修費用。
  8. 客戶須自行評估身體狀態是否合適上課及自行承擔任何因身體不適而導致的後果,Plain Hiker恕不負責。
  9. Plain Hiker強烈建議客戶根據自己的需求,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加強保障。
  10. 客戶必須遵守Plain Hiker代表的指示及活動進行地點之當地的政府法例。
  11. 請客戶尊重場地其他的使用者。
  12. 請客戶自行保管財物,如有違失,Plain Hiker恕不負責。
  13. 如上課或活動期間有任何疑問,請立刻向Plain Hiker的代表查詢。

惡劣天氣下的安排

  1. 如天文台在活動開始前兩小時,發出紅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所有服務將會改期。本公司會透過電話、電郵通知客戶,該次活動將會延期舉行。
  2. 如天文台在活動開始前兩小時,發出黃色暴雨警告信號、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當日導師將於活動開始前兩小時以短訊或電話通知客戶延期與否。
  3. 如天文台在活動開始前兩小時,發出雷暴警告、下雨或其他惡劣天氣警告,當日導師將會作出適當指引及安排。
  4. 如服務因天氣不佳改期,本公司將會盡力但不保證能重新安排服務。

個人客戶

  1. 個人客戶之服務只接受報名之該客戶本人參加,不能由別人代替。
  2. 個人客戶名額先到先得,以確認付款作實,恕不作退款安排。
  3. 個人客戶若因私人原因未能參加活動,將不設退款,但可將款項保留十二個月以參加Plain Hiker其他活動(或須補回差額)。
  4. 本公司保留所有退還費用、服務改期最終決定權利。

團體客戶服務條款

  1. 團體客戶若申請延期服務,本公司將於原本活動日後的十二個月內,安排延期一次,若未能參與延期後的活動,恕不設退款。
  2. Plain Hiker將收取港幣100元正作團體客戶申請延期服務的行政費用。
  3. 本公司保留所有退還費用、服務改期最終決定權利。

攝影及錄像條款

  1. 為確保服務質素,Plain Hiker可能會於提供服務提供時安裝攝錄器材作監察之用。
  2. Plain Hiker代表於服務期間進行拍攝相片或影片,客戶願意授權Plain Hiker在毋須客戶審查而可以使用客戶的肖像、影像、聲線及個人資料作為活動籌辦及推廣之用。如客戶希望取消以上授權,可於申請服務時透過電話、電郵、郵寄、親身或任何書面記錄形式通知。
  3. 於服務期間進行拍攝相片或影片版權均屬本公司或其代理人所有。

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說明

  1. 客戶所提供之資料,只會用作處理申請、聯絡客戶服務之用,如客戶未能提供全部資料,可能會導致有關的申請被延誤或不被接納。客戶如報名由其他主辦單位提供之服務,即表示同意Plain Hiker將有關的客戶個人資料提供予相關機構。
  2. Plain Hiker只會在已取得客戶的同意或並無反對的情況下,才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為Plain Hiker或其合作伙伴主辦,各項康樂及體育通訊、課程、講座、會議、活動、比賽等的宣傳或推廣用途。
  3. 如客戶不願意Plain Hiker繼續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上述兩項用途及/或須查詢或更新客戶的個人資料,敬請透過以下途徑通知Plain Hiker:(i)在服務申請時通知;或(ii)連同客戶的姓名及電話號碼電郵至 info@plainhiker.com。
  4. 客戶有權查閱及改正Plain Hiker所持關於閣下的個人資料。如希望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請透過電話、電郵或郵寄聯絡我們,並可能需繳付合理的費用。
  5. 在下列的情況下,Plain Hiker有可能會查看或提供閣下之個人資料給法院或提出適當證明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之第三人:(i)為維護本公司正常運作與安全;及/或(ii)為保護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6. Plain Hiker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68章)下有關管理個人資料的規定,保障我們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私隱、保密性及安全。

免責聲明

  1. Plain Hiker所提供的主要服務均與戶外活動相關,因此,有意參加由Plain Hiker所舉辦或協辦的服務之參加者、其家長、監護人或負責人應先行評估其風險,明白及願意自行承擔並因發生意外而所導致的任何後果。
  2. Plain Hiker強烈建議客戶根據自己需要,自行購買相關之保險作保障。Plain Hiker的代表、贊助商及任何相關機構,恕不承擔任何參加者因發生意外而所導致的任何後果。
  3. 客戶必須是自願申請活動,確保身體狀況良好適宜參加戶外活動,並願意自行承擔所有責任。客戶亦謹遵守主辦單位之一切規則及決定。客戶、客戶之繼承人、客戶之遺囑執行人及客戶之管理人謹此豁免本公司、所有贊助商、支持是項活動之團體及任何有關之團體對於客戶因參加是項活動而由任何原因,包括疏忽,所引致之疾病、死亡、個人損失之任何法律責任,以及放棄任何有關之權利、索償及追究行動。

其他

  1. Plain Hiker未行使或實施本文中所載的任何權利不得被視為放棄該項權利,亦不得影響Plain Hiker就該項權利或其他任何權利採取任何後續行動所享有的權利。
  2. 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法院或行政機構發現這些條款和條件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則該等規定的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不得影響這些條款和條件的其他規定。未受該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影響的所有規定應持續充分有效。
  3. 如版本有任何歧異,以網站 plainhiker.com 的中文版本為準。
  4. Plain Hiker保留修改及解釋以上條款之權利,而無須另行通知。
  5.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利。